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公告
2025-03-2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SZT
2.3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提供成品油(汽油、柴油)运输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成品油运输有关的其他服务。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油库、加油站或其他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管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合格有效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运输能力,拟投入车辆均应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运输车辆须具备有效的行驶证、罐体检测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等;
3.3投标人所属自有车辆需达到20辆(含20辆)以上,其中,15-20吨的车辆数量要达到18辆(含18辆)以上;
3.4投标人自有车辆中15-20吨(国VI)车辆数量以及车辆报废年限在3年以上的车辆要达到自有车辆的80%以上;
3.5投标人拟派驾驶员须具备A2或B2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拟派押运员须具备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所派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在岗员工,应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提交驾驶员、押运员名单,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
3.8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安装招标人指定电子锁或可授权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
3.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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