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2024年有机硫化合物气相色谱在线分析仪项目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4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2025年有机硫化合物气相色谱在线分析仪项目集中采购招标(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2025年有机硫化合物气相色谱在线分析仪项目集中采购招标(二次)。
2.2 项目概况:根据西南油气田2024年有机硫化合物气相色谱在线分析仪项目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安排,对所需的有机硫化合物气相色谱在线分析仪进行集中采购。
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预估需求量详见《西南油气田2024年有机硫化合物气相色谱在线分析仪项目集中采购明细》。
38160401 气相色谱仪。
西南油气田二级物资集中采购气相色谱仪采购明细(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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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8位编码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
1 |
38160401 |
气相色谱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1 |
835398 |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4预估需求量
根据电子采购系统2.0,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范围内,2020~2023年采购的天然气净化厂产品气在线分析仪的采购金额为900万元/年(不含税)。
根据西南油气田公司2024年项目建设情况和历史采购数据,预计此项目两年框架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为2500万元(不含税)。
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5 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不含采保费。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件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6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7 交货期:接到订货通知之日起120天内。
*2.8 质量保证期: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产品时均将被否决投标。本项目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本项目一家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若代理两个品牌同时投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对业绩的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运用于国内天然气净化、集输等类似工况下1份投标类似产品(与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功能)从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应用业绩。需提供此业绩的销售合同、订单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1份业绩即为1个合同或基于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还需提供此业绩产品在测量介质时的色谱图以证明业绩应用于测定天然气中硫化氢和形态硫的工况。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业绩至少包括硫化氢、硫氧碳、甲硫醇、乙硫醇4种关键硫组分。
业绩表应包括交易数量、产品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业主评价表、用户名称(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有效业绩范围为: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业绩范围为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业绩范围为其代理的制造商及代理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代理的制造商销售给投标人的业绩不纳入有效业绩范围。
*5、投标人应满足并逐条响应技术规格书《西南油气田2024年有机硫化合物气相色谱在线分析仪项目集中采购招标有机硫化合物气相色谱在线分析仪技术规格书(2024)》中的*号条款的全部要求。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承诺、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对于技术规格书中的*号条款,投标人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需提供2023年1月及以后具有CMA或CNAS或PTP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运行3年所需的配件清单(根据投标产品自行列举)并进行独立报价,所报配件价格为3年内采购配件的采购最高限价。
*7、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以下承诺函:
R 信誉承诺函
R 履约能力考察承诺函
R 常设保证金承诺函
R 最低起订量承诺函
R 交货时间承诺函
R 现场验证承诺函
*8、财务要求
R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R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9.信誉要求
*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2 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较大及以上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9.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9.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3月24日至 2025 年3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8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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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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