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视频监视设备配件招标公告
2025-03-2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 1.000 | 批 |
2 |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各类安防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2)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满足请购书中的技术要求,所提供的电视监视系统均通过出厂测试,且完整无缺。 (3)投标人所提供的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设备应支持国标GB/T28181和ONVIF 2.0协议,应与现场炼油中心控制室管理平台无缝连接。 (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安防系统及设备的最新选型样本,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须在选型样本中体现,并提供安防系统及设备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功能说明。 (5)投标人必须明确说明报价技术文件与本技术询价书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的细节在报价技术文件中的“偏差表”中注明。“偏差表”中的偏离必须为正偏离,否则不符合招标要求。如未在“偏离清单”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询价书的全部要求。 (6)投标人产品必须由制造商(生产商)本厂制造并在制造厂进行组装、测试,不得在非制造商(生产商)的工厂进行组装、 测试。投标人应保证所供产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投标人应对外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全部责任。任何缺项、漏项供货商必须无条件补偿和更改。所供产品必须为制造商官网公布的主生产厂产品。 (7)投标文件中必须说明所提供的电视监视系统的制造商及原产地,若投标产品为中国境外生产设备应承诺提供原产地证明,并在供货时提供。 (8)投标人电子式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对国家强制性认证3C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取得防爆电气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近5年(2020年至2024年)在国内石油化工工况下至少有5个类似项目且单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可核实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合同复印件及技术文件予以证明,业绩文件至少包括:项目装置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签署盖章页,业绩发票等。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不清晰或者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招标电视监视系统相关的技术文件。要求: 1、炼油区中心控制室各分部操作台上电视监视工作站采用双屏24英寸液晶显示器,为保持与炼油区中心控制室操作台风格一致性,显示器及双屏支架等配件必须选用现场在用型号规格。 2、电视监视系统前端网络硬盘录像机需带有硬盘故障报警功能,同时具备时钟同步功能。 3、管理服务器应支持双机热备功能,采用一主一备的方式,主服务器故障可自动转为备用服务器工作。 4、电视监控工作站配置不低于以下技术指标:CPU: ≥I7 64位;硬盘: ≥2TB;RAID1 SATA接口;内存: ≥16GB;4G独立显卡;每台操作站应包括24英寸16:10 LCD(视频接口)双屏彩色显示器,带有图形加速器的显示驱动卡(不低于128 显存),能支持多窗口显示。每台显示器的分辨率至少应当达到1920*1280 像素,最大点距为0.28mm;至少2块独立100/1000M 以太网卡;正版操作系统应为Windows10或升级版本;所有空余USB接口安装USB锁。 5、电视监视系统采用IP网络的数字视频监控技术,所有摄像机的图像采用H.265编码格式,分辨率不低于400万像素,摄像机存储时间为90天,码流不小于4M,其他技术指标符合电视监视系统规格书具体要求。 (11)投标人承诺满足下面的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电视监视系统需接入现场炼油区中心控制室电信机房在用的电视监视系统(接入现有视频监控管理平台、核心交换机管理平台),前端摄像机、视频存储服务器、综合管理服务器、录像机、核心交换机等核心设备必须与原系统兼容,所选设备与炼油区中心控制室、应急指挥中心、中石化总部视频监控系统应实现无缝对接;投标人负责完成系统所需所有设备的开通调试、接入原有系统工作,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先进性、可用性,若投标产品无法在现有平台内有效接入(显示、控制、存储等完整功能),由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可接入的同等参数的产品(甲方批准)或无偿配合业主调试至有效接入。 2、投标人应承诺在项目有效时间内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系统投用。 3、投标人应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成套机柜、室内接线箱、室外防爆接线箱图纸设计,承担室内设备柜(箱)内设备安装和柜内设备端子的接线工作,设备柜(箱)成套交付项目现场,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位接线。 4、监控系统各服务器、交换机等主要设备应具备安全防护功能。 5、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买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卖方保证免费更换发生故障的或有缺陷的部件和设备。用来更换的部件和设备应是全新的。 6、电视监控系统现场设备均为工业级产品,所有主要设备(各类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摄像机、网络传输设备、监控工作站、硬盘录像机等,不限于以上)需提供原厂不少于5年保修承诺函。 7、投标人供货的设备(含仪表设备)的铭牌上须制作二维码(条形码),具体做法参见广州石化《关于新购物资配置二维码和条形码的通知》,须符合《炼化企业设备二维码技术规范》。 8、投标人应参照《广州石化项目数字化交付规范(全、新)》要求,提供数字化交付相关技术文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3月25日8时55分 至 2025年3月31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