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7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5n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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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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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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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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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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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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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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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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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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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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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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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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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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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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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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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n |
n 评审点具体描述 n |
n 资格承诺函 n |
n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n |
n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 |
n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 n 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 |
n 其他资格要求 n |
n 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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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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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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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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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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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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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3月 25 日至2025年04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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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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