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漳州东部交通枢纽综合体工程经理部自购物资地材(机制砂、中粗砂、碎石)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25
物资名称: 地材(机制砂、中粗砂、碎石)

竞谈文件

竞谈编号: CR22

3.1 竞谈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制砂、中粗砂、碎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年产砂2万立方,生产碎石1万立方以上的生产能力;代理商要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 2 -2023年连续 2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 2 年 (202 3 -202 4 年 )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每年至少一份。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 2 年内 (202 3 -202 4 年 )具有招标物资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两份;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 两 年 (202 3- 202 4 )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竟谈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1 有意参加 竞谈 者, 请 于 20 2 5 年 3 月 26 日 至 20 2 5 年 3 月 31 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11:30 、 下午 14:30-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发送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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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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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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