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鼓楼区中山北路99号鼓楼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乐创99园区)不动产租赁、运营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3-25
2.项目内容:标的物鼓楼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乐创99园区)为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位于中山北路99号,国有资产,共15层,建筑面积9094.52㎡。标的物为100、16、34、31、56、83路等众多公交车途经点,紧邻地铁一号线、四号线鼓楼站,周边银行、超市等生活配套一应俱全,紧邻新街口核心商业圈,商业配套齐全。为打造城市更新的标杆项目,为园区带来未来长期发展的竞争力,实现低效楼宇的活化利用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现保持国有资产权属性质不变,对鼓楼区中山北路99号通过招标形式,择优选择第三方整体承租运营(运营范围包括鼓楼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园区及立体车库),承租期间为该项目投入进行改造提升,引入各类企业,打造以文化产业为主的楼宇载体,项目承租方须承诺在项目承租期间,用于大楼的提档升级软硬件改造不少于1500万,其投入结果接受招标人单位与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房租支付方式

3.1免租期为六个月,具体免租期分布情况由双方协商决定;租金前三年以中标价执行不变,自第四年起,每四年增长1%。

3.2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整。前三年租金不低于1.04元/㎡/天;每期(每半年为一期)租金应当自每期开始提前一个月缴纳,逾期需承担滞纳金。滞纳金每日金额为:当年租金费用的万分之五,逾期超过一个月,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本标的物仅供办公和正常运营,不得用作酒店、娱乐场所或其他重污染、重噪音等行业的营业范围。

4.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现场勘查和答疑: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如需考察现场的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8.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5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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