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锅炉给水泵采购(变更)招标公告

2025-03-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锅炉给水泵采购  招标人为  抚顺石化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锅炉给水泵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锅炉给水泵(规格详见技术规格书)2台   技术标准:  见《技术规格书》、技术评分条款      质量要求:  见《技术规格书》、技术评分条款       服务要求:  见《技术规格书》、技术评分条款       交货地点:   抚顺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库                   交货期:     2025年6月30日前     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挂帐,当月扣除10%质保金,次月支付90%现款,待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现款付清10%质保金,货款支付地:抚顺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总价94万元(含税价格)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及其他相应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2、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装置,运行介质为锅炉给水、额定流量≥100m³/h、额定扬程≥600m、供货和成功运行3年的业绩,供货数量不少于8台。(以上条件一项不满足,视为不满足)。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含介质、入口温度、额定流量、扬程等参数)、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有实际供货的属于有效供货业绩。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可覆盖价格,双方盖章页】;
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工业泵(下游)集中采购结果:包5-1、包5-2(BB4结构锅炉给水泵)甲级供货商。(包5-1、包5-2满足其一即可) 5、列入抚顺石化公司“黑名单”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操作-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为26010107“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3月 5 日 18 时至  2025 年 3 月30 日 20 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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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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