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公司承揽了井下作业分公司的压裂液及压后返排液运输的施工业务,招标人现有井下作业施工现场接液罐车存在缺口情况下,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井下作业施工现场压裂过程中或压裂后接液运输服务保障,需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运输罐车,服务过程中设备油料消耗、人员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10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前5名为中标人,分配第1名至第4名中标人工作量200万元,第5名中标人工作量180万元;在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10至6人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最终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前5名为中标人,分配第1名至第4名中标人工作量200万元,第5名中标人工作量180万元;在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小于等于5人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确定所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分配第1名至第4名中标人工作量200万元,第5名中标人工作量180万元,剩余工作量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不再参与重新组织的招标。2.2招标范围:井下作业压裂液及压后返排液运输的施工业务生产提供运输服务,包括压裂过程中或压裂后返出液的转运,需要提供设备要求:容积20 m3或20m3以上的原装一体罐车10台。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2.4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2.5计划投资:人民币980万元(含税)2.6技术要求: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3.4、车辆要求:容积20m3或20m3以上的原装一体罐车10台。车辆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的扫描件;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24日23:59:59至2025年3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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