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南京电信泰山新村等15个机房空调AI节能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5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南京电信泰山新村等15个机房空调AI节能系统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内容具体如下:包括机房空调AI节能系统软件15套、AI节能设备2套,及配套部署调试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 预估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88.15万元(含税)。

1.2.3 交货地点:江苏南京。

1.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软件供货以及配套部署调试服务。

1.2.5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的项目整体免费保修。

1.2.6 质量要求:合格。

1.2.7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8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个。

……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25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1.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与本项目类似(空调(制冷)系统节能类)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达人民币含税280万元。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所招中心控制节点设备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投标人若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

2.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投标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投标人所投的系统软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扫描件。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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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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