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核北方-25-2025年度液氨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2025-03-25
文件下载截止:2025-04-03 14:00:00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核北方-25-2025年度液氨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2025年液氨框架协议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元件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物资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见下表

序号

物项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单位

暂估数量

备注

1

液氨

外观:无色;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等级:一等品;包装:槽罐车;标准:GB/T 536

kg

424150

按照需求分批供货。

2.2 交货期:分批交货(按我公司需求分批供货,每次约10-12吨,在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5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采购清单数量为暂估数量,供应商需根据暂估数量进行固定单价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供货数量,可以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及采购计划调整数量,按照本次报价的固定单价据实进行结算。框架协议执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

2.3 交货地点:元件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严格执行采购标准:GB/T 536中各项规定,包括提供原材料材质证明文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包装标签、运输、贮存和安全。(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包含产品落地价、产品费、安装费(如有)、运保费、装卸费各种税费等费用。

支付方式:分批结算,每批货物到货,检验合格并开具当批次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100%款项(税率13%)。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报价人应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若制造商参与响应本项目,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液氨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代理商参与响应本项目,需提供液氨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液氨代理商在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还需提供制造商的销售许可授权书,对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项目,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响应方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接受 ?7?1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6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运输部分允许供应商进行分包,运输单位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1)若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运输部分工作,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2)若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本项目的运输部分工作进行分包,供应商需提供分包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3.5 供应商需提供所响应液氨的检测报告。

3.6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或黑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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