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道桥分公司湖南省零陵至道县高速公路项目无缝钢管、法兰盘采购项目公告

2025-03-25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湖南省零陵至道县高速公路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17.49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期(月)

定价模式

含税上限单价(元/单位)

备注

1

无缝钢管

Ø159mm*4mm*6m

18.348

1

固定单价

5500

材质20#,数量200根

2

法兰盘

#150

400

1

固定单价

50

配钢管使用,开孔8个

3

无缝钢管

Ø89mm*3mm*6m

7.636

1

固定单价

5500

材质20#,数量200根

4

法兰盘

#80

400

1

固定单价

30

配钢管使用,开孔8个

(二)质量要求:1.报价产品须符合国标,不可提供非标劣质品。2.所供材料各项技术指标要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需方业主、监理和工程图纸关于该类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要求(如有需方另文通知)。

(三)验收方式:1.无缝钢管按过磅计量,以成交方送货单为依据,经采购方过磅复核。误差范围在±3‰以内的,以送货单重量为准。误差范围超过±3‰的,以采购方过磅重量为准,如成交方对复磅有异议,双方可到第三方(须经县级以上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核定)地磅复核,以此重量作为终裁,过磅费由有失公允一方承担。

2.法兰盘以甲方实收验收合格材料数量为准。

(四)交货期限:自项目下单之日起,7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五)供货地址:湖南省双牌县长青巷职业技术学校附近零道3标隧道出口。

(六)响应保证金:无

(七)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含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所列供应商名单的排序不分名次,仅按候选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

3.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4.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不含税最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4.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定标约金,并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结算方式:先货后款,一票制结算。采购人在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及采购人财务人员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全额付清货款。【如供应商月20日后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该期的结算数据做为下下个月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批依据】。

3.票据交付方式:邮寄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通用资格要求

1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4

报价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5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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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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