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河电冰箱压缩机有限公司海河大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5本海河大厦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海河电冰箱压缩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其中:海河大厦物业服务项目,海河大厦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7号,本项目涉及海河大厦1楼大厅及3至5楼的物业服务管理事宜,主要包括保洁服务、后勤服务和门前停车位管理等工作内容,总体服务面积约为4600㎡。服务期: 2年(2025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最高投标限价:总服务费用不超过52万元(含税)。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之外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3.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6.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1日止,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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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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