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粉石灰采购(2025)招标公告
2025-03-25本粉石灰采购(20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粉石灰5000吨(最终用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矿山分公司矿山一区马路沟淋溶水处理工作,需要粉石灰作为主要水处理原料,经矿山分公司2025年2月18日党委会同意采购粉石灰5000吨(最终用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粉石灰采购(20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粉石灰采购(2025):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许可证及产品经营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自查是否与招标人为关联方的,是关联方的,须在报名时声明。未声明的,中标无效,中标人顺延为下一名中标候选人(提供关联关系声明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为开标前15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时30分00秒---2025年04月01日16时30分00秒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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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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