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食堂整体承包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整体承包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W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社会化餐饮服务项目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北京市海淀区

本项目采购合同期限为2年,依据满意度逐年签订,当上一年度测评平均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时,经某部批准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未达到满意度标准时,终止本合同。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每年的经费约73万元;

※3.最高限价:在参考创价网的成本价格基础上,利润点不得超过5%;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企业须为采购人提供名单内单位;(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或餐饮服务)。(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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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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