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闫家山项目电缆支架招标公告
2025-03-25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4-07 10:00
闫家山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电缆支架 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闫家山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所需电缆支架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2.2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包括镇平一路(镇平路至泰能热电厂北门),具体里程为K0+158.225--K0+884.501,共计726.2 76m;舞阳路(青岛科技城段),具体里程为K0+470--K0+665(不含30m桥),共计165m;舞阳路(周口路西侧),具体里程为K1+745—K 1+855,共计110m;支路4 ,具体里程为K2+365--K2+540. 共计175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及交通工程等,总合同额为1.4132亿元。
2.3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
包件编号 |
1 |
电缆支架 |
包件1 |
2.4 付款方式: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 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
(5)投标人是否要求为一般纳税人:是
(6)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
(7)其他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招标内容相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7 10:00:00之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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