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株洲2x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超低排放验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5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4-09 17:00:00
(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株洲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超低排放验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华银株洲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自筹+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 3:7 ,招标人为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3-202504-FW12
2.2 项目名称:大唐华银株洲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
2.4 建设规模: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工程。
2.5 建设工期:2023 年11 月28 日至2026 年3 月28 日,851 日历天(集团批复为准)。
2.6 招标范围:大唐华银株洲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超低排放验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相关的法规、标准及文件规定:
(1)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含码头);
(2)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公示以及备案工作(含码头); (3)完成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验收,协助取得环保电价复函;
(4)完成1、2 号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监测、验收和公示备案工作;
(5)完成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监测、验收和公示备案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2.7 项目服务期限:
(一)排污许可证服务期:在项目调试前完成。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期:在项目调试前完成;
(三)超低排放验收服务期:投产满足监测要求后,3 个月内;
(四)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期:从项目投入运营后,至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止,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2020 年3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有2 项电力项目环保验收服务合同完成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和完成验收工作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至少包含由最终用户盖章的验收意见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咨询服务已完成的材料)。
(2)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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