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消防车辆及灭火救援器材采购项目(30-36标包)招标公告

2025-03-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消防车辆及灭火救援器材采购项目(30-36标包)

预算金额:35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0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为核心产品

是否提供样品

1

冷藏车

2

75

150

2

饮食保障车

4

120

480

31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为核心产品

是否提供样品

1

被服洗涤车

3

130

390

2

供气车

1

160

160

3

大型宿营车(≧24人)

1

132

132

32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为核心产品

是否提供样品

1

器材消防车

6

42

252

2

随车吊

1

45

45

3

教练车

1

16

16

4

舟艇运输车(清障车)

1

45

45

33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为核心产品

是否提供样品

1

运兵运装车

34

50

1700

/

34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为核心产品

是否提供样品

1

加油车

1

60

60

/

35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为核心产品

是否提供样品

1

救护车

1

35

35

/

36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为核心产品

是否提供样品

1

中巴运输车

1

50

50

2

中型运兵车

1

60

60

详细分配方案见各支队分配情况统计表

★注:1)30、31标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2、33、34、35、36标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兼投兼中,评审顺序按标包号由小到大进行评审。

2)投标人须分标包制作、封装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所投标包包括的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采用单价限价招标,投标人报价应小于等于各单项单价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交付。整车、随车器材、随车资料和办理车辆牌证的全部资料均齐全,确保能够悬挂应急车牌,方可视为交货完毕。

交货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及质保期:

售后服务:7x24小时服务(此为固定要求),昆明地区于2小时到场,其余地区于12小时到场。

质保期:车辆最低质保是5年,随车器材整体质保3年(此项为采购人实现标的功能的最低需求),具体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内容为准。在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技术需求。

其他要求: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新版装备管理系统要求,中标厂家须在交货前自行登录装备基础信息采集子系统,按照系统内各类交货装备信息维护要求及赋码标准,录入相关装备信息,生成装备专属二维码和 RFID 码,交货时须将生成的二维码标签和 RFID 码标签制作成标签固定安装在每件(套)装备上(赋码要求:二维码和 RFID 实现二合一(即在一个标签上体现),实现单件(套)装备的扫码登记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交付。整车、随车器材、随车资料和办理车辆牌证的全部资料均齐全,确保能够悬挂应急车牌,方可视为交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30标包、31标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供应商均应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情形(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且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32、33、34、35、36标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2.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在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 (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  至 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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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