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陆丰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取水头部钢模板采购(含设计、委托加工)招标公告
2025-03-25
中交四航局陆丰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
取水头部钢模板采购(含设计、委托加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丰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由,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取水头部钢模板采购(含设计、委托加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由取水导流堤及西南护岸、取水头部及两侧直立翼墙、明渠疏浚和通导工程、拦污网和取水临时围堰等组成。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取水头部钢模板采购(含设计、委托加工)120吨,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5-04-20。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中交四航局项目现场。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 周期性付款,每月25日乙方提交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钢模板结算数量,经甲方审核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并执行支付。
2.2.6最高限价:无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拟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应具备厂家唯一授权)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并提供近2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内至少有2个钢模板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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