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4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三正己基铝买卖合同招标公告

2025-03-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4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三正己基铝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三正己基铝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4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需要三正己基铝(50%浓度)5.8吨,计划2025年09月01日前到货。(具体送货时间以通知为准,分批次到货,提前1个月通知)

2.2招标范围:三正己基铝(50%浓度),数量5.8吨。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石化公司厂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计划2025年09月01日前到货。(具体送货时间以通知为准,分批次到货,提前1个月通知)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13%。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如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的亦可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供应商,且状态为正常;准入产品三正己基铝(8位分类编码13011102或新8位分类编码A15010402)与招标产品一致,且状态均为正常。供应商及产品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5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日前1个月止(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一套国内UNIPOL气相流化床工艺的聚乙烯装置成功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最终用户名称,如合同中不包括以上信息,则须提供包含以上信息的技术附件(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最终用户签字盖章的使用证明作为成功使用证明材料。

(注:此业绩要求与《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业绩要求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要求为准)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3.6.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项目要包含本招标文件中所含的危化品类别;

3.6.2投标人具备本招标文件中所含的危化品运输资质,则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提供第三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危化品运输合同,许可的项目要包含本招标文件中所含的危化品类别。

3.7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3月25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2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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