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总医院公卫智能查体终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5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品目号 最高单价限价 |
合同包 最高总价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公卫智能查体终端系统 |
10套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 |
3、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c.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应为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否则无效。
d.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e.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3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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