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港站水利风景区设施日常管护及南水北调金湖站公共设施日常管护项目采购公告

2025-03-25
项目名称: 石港站水利风景区设施日常管护及南水北调金湖站公共设施日常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万元/年,其中石港站水利风景区设施日常管护限价34万元/年,南水北调金湖站公共设施日常管护限价16万元/年。

采购需求:

 

石港站水利风景区设施日常管护及南水北调金湖站公共设施日常管护 , 具体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1年1签。根据考核及预算审批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因项目预算调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重新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正常;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按照 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

注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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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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