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洋智能装备产业园水净化项目(四期)中水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5

一、招标条件

青洋智能装备产业园水净化项目(四期)中水管线工程,招标人为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以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洋智能装备产业园水净化项目(四期)中水管线工程。

2.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2.3合同估算价:约68.58万元。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招标范围:青洋智能装备产业园水净化项目(四期)中水管线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其他要求

5.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2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缴纳凭证(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2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六、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登录后查看)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2025年03月2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