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检察官学院5号楼、6号楼空调设备拆除及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2025-03-25
项目名称: 江苏省检察官学院5号楼、6号楼空调设备拆除及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80.00万元

采购需求:

工程地点位于镇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江苏省检察官学院 5 号楼、 6 号楼空调设备拆除及安装工程,其中 5 号楼共 4 层,多联机室外机 10 台,室内机 114 台; 6 号楼共 3 层,多联机室外机 3 台,室内机 69 台,室外机均置于屋顶。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交钥匙工程,除空调设备数量采购人要求调整外,合同总价结算时不做调整。供应商须充分考虑相关措施项目、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项目施工中的所有不可预见情况。供应商需无损拆除旧机(不得损坏机器),拆除的旧机器及相关配件属于采购人, 旧机器的配件如压缩机、电脑板、线控器、电子膨胀阀等需无损拆除,并做真空包装 交至甲方 保存 。供应商负责采购、安装新空调设备(室内机及室外机),主材设备(室内机及室外机)主要技术参数不得负偏离,并且须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空调系统效果并验收通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所有装修、管线、供配电等项目施工条件的匹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室内外装修恢复、室内外环境恢复原状、原管道系统的利旧更新或整体更换、完工成品保护等所有内容。项目完工后采购人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共同进行项目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供应商须在 48 小时内整改完成,再次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所有已支付的款项。本项目质量要求除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外还须符合采购文件的验收要求及效果。本项目工期: 30 日历天。供应商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及公务活动。供应商的加班费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用等费用自行考虑,含于供应商响应总价中不另行计算。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30日历天,质保期不少于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没有在其他工程中任职的承诺(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售价: 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04-08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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