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蓝田县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核定入库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指标报备入库通过省级审核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核定入库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核定入库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投标供应商类别进行提供: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或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和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证书。
(4)(1)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9)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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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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