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南沙科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公告

2025-03-25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科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公开招标项目。

1.2招标人:广州南沙科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要: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选取具有合法资质和较强实力的证券公司作为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承销商。

1.4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的发行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并根据招标人资金使用安排,在申请额度内确定各期发行规模。

1.5发行时点及期限安排:在获得债项主管机构对本次债券核准后,在发行有效期内安排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15年。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情况,建议发行有效期内具体的发行时间、期限安排。

1.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7最高费率限价:不超过发行规模的0.300%。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2 投标人须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且具有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4月1日17时00分期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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