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油码头工程项目管廊基础及上部结构汽车起重机、挖掘机、平板运输车等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5-03-252#原油码头工程项目管廊基础及上部结构汽车起重机、挖掘机、平板运输车等设备租赁(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原油码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2#原油码头工程项目管廊基础及上部结构汽车起重机、挖掘机、平板运输车等设备租赁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为1个30万吨级原油码头,设计最小兼顾船型为8万吨级原油船,年设计吞吐量为160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680万吨,码头设4个靠船墩、新建2个系缆墩、1个工作平台和1个变电所平台,陆域配置2根DN1000原油管线,水域管线为2根DN900原油管线,陆域钢结构管廊约为7.58KM。
汽车起重机:吊装钢筋、预埋铁件7337吨;吊装土工格栅56895㎡;吊装预制构件1332吨;
挖掘机:管廊基础、沟槽土石方开挖26145m³;
平板运输车:倒运钢筋、预埋铁件共计7337吨;倒运土工格栅56895㎡;倒运预制构件1332吨。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 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1投标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机械设备租赁经营)。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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