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5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

三、招标内容:采购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采购内容

招标限价(元/套)

首批量(套)

2025年预估量(套)

合计量

(套)

1

厢式车(分体厢式车、整体厢式车)整套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4670

2010

804

2814

2

牵引车头整套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4590

2512

1005

3517

3

甩挂车厢整套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580

2644

1058

3702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订单”供货模式,协议有效期2年,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提供车载智能视频监控主机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二)投标人须提供车载智能视频监控主机的制造商的授权书)。

(三)投标人须具有企业自有的分体厢式车车型(5T、8T、10T、12T)的邮政车辆公告。

(四)投标人所提供车载终端需满足YZ/T 0188-2022《邮政业寄递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并且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下列限价:厢式车整套智能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限价为4670元/套,牵引车整套智能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限价为4590元/套,甩挂车厢整套智能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限价为580元/套。

(六)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七)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一)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十二)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十三)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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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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