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齐河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EPC、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5

一、招标条件

齐河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EPC、监理项目已由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

    2.建设地点:齐河县

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61.42亩,主要建设加工车间95210.28平方米综合服务研发中心10612.96平方米,消防水池、泵房334.16平方米,配套沥青铺装、石材铺装、景观绿化、园区大门、围墙管控、光伏、储能等室外工程,配套给水、雨水、污水、蒸汽管网、弱电、照明照亮、消防等基础设施工程。

4.计划工期:

一标段: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含设计工期),设计工期2个月(以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要求为准)。

二标段: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具体日期以甲方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5.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完成指定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项设计、设计概算、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负责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对信息及合同的管理等以上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甲方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7.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建安工程费下浮不低于4%(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2%,为不可竞争费用)。

二标段:房屋建筑工程:¥10元/㎡;室外配套工程:室外配套工程费的0.9%。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一标段: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及鲁政办〔2014〕122号文件有关项目经理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限于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仅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一标段联合体可为设计方、施工方的联合,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指派,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4.其他:(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3)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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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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