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锅炉稳燃装置供气管道、配套燃烧装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5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太平社区四大队旁,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总投资499988万元。
2.2 建设规模: 1 项目名称: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锅炉稳燃装置供气管道、配套燃烧装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2 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3 项目概况:锅炉稳燃装置配一套纯氧出力不小于1900Nm³/h的空分系统、燃气额定产量不小于10500Nm³/h的造气系统。4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4月25日、竣工时间8月31日。从锅炉稳燃装置供气站至锅炉四角的供气管道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安装及阀门仪表接线调试;燃烧器安装根据招标方停机时间进行,在20天内完成,且不得影响招标方其它设备安装进度,无条件服从招标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的安排。5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734.00万元,含暂列金额54.5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否决性投标。6 招标范围:盘江普定2×66万千万燃煤发电项目锅炉稳燃装置供气管道、配套燃烧装置EPC总承包工程。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稳燃装置气化站围墙外1米至1、2锅炉四角支管(含沿途管道支架)、燃烧器(含燃烧器外部耐磨弯头)及电热配套设备等整套系统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外方技术服务、培训等)、运行人员及维护人员的操作及维护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2.3 项目总投资(元):499988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734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129
2.5 标段划分: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锅炉稳燃装置供气管道、配套燃烧装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工作经验和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止投标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03日 23时59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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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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