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已由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互政函 【2025】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丹麻镇、哈拉直沟乡

        (2)招标范围:维修溢流坝15 座、护坦15处;疏浚清淤7处,清淤量4085m3;安装铅丝石笼7处;维修闸门4处,新建引水口1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5701001001

标段名称: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2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25日

建设内容:维修溢流坝15 座、护坦15处;疏浚清淤7处,清淤量4085m3;安装铅丝石笼7处;维修闸门4处,新建引水口1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自2025年03月26日00:00时至2025年03月30日24:00时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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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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