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度通讯业务服务项目(第一包:短信业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5招标项目编号: | 0768-2542CSIMC164 | ||
项目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招标单位: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短信业务服务 | ||
定标原则: | 详见招标文件 | 监督部门名称: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标段/包名称: | 短信业务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0768(登录后查看)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3-25 08:18:45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03 09:00:00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文件获取地点: | (登录后查看)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5-04-16 01:30:00 | 开标形式: | (登录后查看) |
开标地点: | (登录后查看) | ||
标段/包内容: | 短信业务服务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需提供关联关系说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是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税收完税证明为税务局开具,如没有缴税,需提供税务零申报记录或税务局开具的免税证明或缓交证明等);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是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为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声明。 6、短信服务商需进行 ICP 备案、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取得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拥有通讯平台系统等通信产品的合法知识产权,投标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1-6条款均需满足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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