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川大安1H27平台到凤凰湖工业园区配气站输气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5

永川大安1p7平台到凤凰湖工业园区配气站输气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大安1p7平台至凤凰湖工业园区配气站输气管道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陈食瓦窑村到凤凰湖工业园区配气站。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分为两部分,输气管道线路及防腐和放空部分:(1)输气管道线路及防腐:新建输气管道一条,新建管道起于大安1p7外输首站,止于永川工业园区配气站,线路全长7.35km,管径为D219.1×6.3 L360NPSL2无缝钢管,设计压力6.3MPa,压力管道类别为GA1,设计规模100×104 m3/d,本工程线路所经地区等级为四级。(2)放空部分:新建大安1p7外输首站至放空区D114.3中压放空管道、D60.3低压放空管道、D33.7燃料气管道各1条,长度各380m;新建放空管道、燃料气管道沿线水工保护构筑物和线路外防腐;新建放空区内工艺管道及阀门;新建放空区总图及结构等内容;新建大安1p7外输首站放空立管点火系统设计;新建DN200放空立管1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7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85.365773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大安1p7平台至凤凰湖工业园区配气站输气管道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长输管道GA1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长输管道GA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长输管道安装GA1级。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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