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迎宾路局IDC机房高压直流插框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2025-03-25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迎宾路局IDC机房高压直流插框改造项目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询比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迎宾路局IDC机房高压直流插框改造项目进行采购,服务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付地点

交付期

1

高压直流整流模块

整流插框+25KW高效模块

20

南昌市迎宾路IDC机房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付

2

高压直流监控单元

监控模块

1

3

交流屏改造组件

监控板及成套电缆

1

4

直流屏改造组件

监控板及成套电缆

2

5

绝缘检测单元

/

2

……

1.3本项目无标包划分,取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4项目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19.645万元人民币。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增值税19.64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自2022年2月1日以来签订的一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含)的同类(高压直流或分立式开关电源插框改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进场施工前为承担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5)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6)响应产品资格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本次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9)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10)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涉及进网许可的相关设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提供承诺函)

(11)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