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钻井泥浆板框压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5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钻井泥浆板框压滤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钻井泥浆板框压滤服务项目,主要对第三采油厂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弃物进行板框压滤处理,按照减量化要求,经过板框压滤后的岩屑,按照定向井≤400吨、水平井≤550吨、废液每口井≤300方,进行考核,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国家、企业及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等环保部门相关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置规范标准和要求,如发生违约处理,按照《长庆油田钻井泥浆不落地实施细则》执行。
2.2 招标范围:主要对第三采油厂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弃物进行板框压滤处理,2025年计划部署钻井216口,总预算3386.1232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所涉及地质开发区块滚动开发,地理位置连接紧密,并有较多重叠区域,为便于统一协调管理,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需10个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原则:第一名:10.9%;第二名10.7%:第三名:10.5%;第四名:10.3%;第五名:10.1%;第六名:9.9%;第七名:9.7%;第八名:9.5%;第九名:9.3%;第十名:9.1%。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甲方不保证工作量,如因公司、采油三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志丹县、靖边县、吴起县、定边县,宁夏盐池县。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投标人须配备至少4套设备操作人员,每套设备操作人员2名。
招标评审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http://cx.mem.gov.cn查询截图(安全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同时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承诺服务时: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HSE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证(有毒有害气体防护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证(有毒有害气体防护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不得开工且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结果顺序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提供承诺函,否则否决其投标。
3.3 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有压滤设备至少4套(每套压滤设备包括:1台隔膜压滤机、1具破胶罐),过滤面积≥150平方米。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铭牌照片、设备实物照片。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31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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