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灰筒瓦屋面(2号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5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石经开备[2023]6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七路以南、东七路以东

  3.工程规模: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35472.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9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农产品展示交易区、城市绿色配送区、产业孵化中心、标准智能仓储物流区、冷链恒温式智能仓储物流区、停车场、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及与之有关的水、电、气、暖、路、监控、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8004006250119002001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灰筒瓦屋面(2号瓦)采购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灰筒瓦屋面(2号瓦)采购:出厂检验、包装、保险、管理、运输、配套件、质量保修、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0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处罚期已满可投标)。(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31日 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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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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