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学校食堂就餐能力提升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2025-03-2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三师51团第一中学、第三师50团第三中学、第三师 51 团第二中学、第三师 53 团第一小学

  3.工程规模:扩建51团一中食堂,改造50团三中、51团二中、53团一小的老旧食堂,购置45团一小、51团一小二小三小、53团二小的食堂设施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3004001250187001002

第三师学校食堂就餐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购置 45 团一小、51 团一小二小三小、53 团二小的食堂设施设备。完成本项目所需设备购置及安装,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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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不予以认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注明签订时间的、未体现业绩内容的,视为无效业绩)。4.信誉要求:投标时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6.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

领取时间:2025年03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31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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