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改造提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5

 

项目概况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改造提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改造提升集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850,000.00元
最高限价:38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招标(2025)0004号-1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改造提升集成采购项目 3850000 38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发展公安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打造“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执法办案模式,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在现有办案中心的基础上进行信息化改造提升,建设包括智能一体化讯问、一体化采集、无感定位等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分公司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6日 至 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