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春市本级2025年宜春市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招标公告

2025-03-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4-2

项目名称:2025年宜春市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5F001378298 质量安全监管 1 2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检验报告提交时间:在抽取样品后30日内将制作好的《检验报告》交给采购人;如有紧急检验需要,在抽取样品后7日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并及时交给采购人。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投标人应在服务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抽检项目并提供检测报告及分析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1-6点,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注: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分为四个包,分别为: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本包为第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至 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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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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