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储运罐区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变更)招标公告
2025-03-25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储运罐区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储运罐区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储运罐区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原油罐区、产品罐区、压力罐区、火炬及火炬气回收系统等区域的操作运行和日常管理。根据相关计划,云南石化后续预计新增生物航煤等项目配套的储罐区运行包含本项目中,投产后由投标人负责操作运行和日常管理。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将储运罐区运行业务进行整体业务外包,由投标人完成其操作管理及安全生产,投标人负责原油罐区、产品罐区、压力罐区、火炬及火炬气回收系统等区域的操作运行和日常管理,负责新增生物航煤等项目配套的储罐区操作运行和日常管理;负责外包区域设备设施系统的操作运行及管理工作,负责外包区域安全消防系统的操作监控工作,负责负责外包区域日常巡检、日常监护、卫生、应急处置、污水预处理等工作,协助投标人完成工艺、设备、安全等管理工作。
2.3.1原油罐区装置简介:原油罐区建设10座10×104m3原油外浮顶储罐。负责储存来自中缅管道的原油,来自中间原料罐区的轻、重污油,来自常减压装置的退料,来自压力罐区的不合格石脑油,以及来自渣油加氢装置的粗石脑油。原油末站组分原油、常减压装置退油、中间罐区轻、重污油、压力罐区不合格石脑油、渣油加氢出粗石脑油输送至原油罐区储存,经脱水、在线调合、分析合格后,由常减压装置原油泵经管道输送入常减压装置加工处理。
2.3.2产品罐区:产品罐区为成品油储运设施,主要负责催化汽油加氢(包括轻汽油醚化)装置、芳烃联合装置、MTBE装置、异构化装置、蜡油加氢裂化装置、云天化异辛烷装置、航煤加氢装置、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柴油加氢改质装置生产的各类半成品、成品的储存、调合和出厂。产品罐区分为汽油罐区、航煤罐区、柴油罐区、芳烃罐区、异构化罐区、沥青罐区及隔油池、污油池、消防泡沫站等,设置57座储罐,95台机泵,总容积67.5×104m3。主要储存输转芳烃汽油、催化汽油、MTBE、异构化汽油、异辛烷、成品汽油、精制航煤、加裂航煤、成品航煤、加裂柴油、精制柴油、改质柴油、成品柴油、混合二甲苯、苯、甲醇、沥青等物料,成品汽油、成品柴油满足国VI标准。
2.3.3 压力罐区:压力罐区为液态烃储运设施,主要储存饱和液化气、不合格液化气、不合格石脑油、火炬凝液、其他液化气、催化液化气、轻C4、丙烯、丙烷、加氢裂化轻石脑油、精制轻石脑油等物料,设置燃料气管网补充液化气(丙烷)设施。压力罐区共设置36座球罐、容积10.6×104m3、33台机泵。罐区(一)设置2座3000m3饱和液化气罐、1座3000 m3不合格液化气罐、1座3000m3火炬凝液罐、2座3000m3不合格石脑油/不合格汽油罐、6台机泵;罐区(二)设置6座3000m3饱和液化气罐、5台机泵、1台液化气卸车压缩机、液化气汽化设施区;罐区(三)设置6座3000m3其它液化气罐、4台机泵;罐区(四)设置4座3000m3催化液化气罐、2座3000m3轻C4罐、4台机泵;罐区(五)设置4座3000m3丙烯罐、2座2000m3丙烷罐、10台机泵及低压火炬气分液设施;罐区(六)设置4座3000m3加氢裂化轻石脑油罐、2座3000m3精制轻石脑油罐、4台机泵。公用工程设施2台消防水注水泵,仪表风、工业风、氮气、热水、蒸汽、循环水、生产水。
2.3.4火炬及火炬气回收系统:火炬及火炬气回收系统为云南石化配套的设施,全厂各装置在开、停工或事故工况下向火炬排放可燃气体,通过火炬燃烧后排放大气,火炬位于厂区外南面50米的山上。火炬管网包括高压排放管网、低压排放管网、低低压管网、酸性气管网,酸性气放空系统设含氨和不含氨两个系统。火炬单元的工程内容:4台水封罐、1台污水收集罐、1台净化压缩空气稳压罐,2台污水转输泵,1座3筒的固定捆绑式火炬。各装置在正常生产状况下排放的可燃性放空气体经排放管道回收进入气柜,然后经燃料气压缩机增压后,送至干气脱硫装置脱硫后进入全厂燃料气管网;气柜设施及压缩机系统回收的凝缩油采用高压火炬气/氮气压送至凝缩油系统。火炬气回收装置设置20000m3干式气柜1座、液环式燃料气压缩机3台、20m3凝缩液罐1台、20m3高压燃料气缓冲罐1台。火炬分液罐分离的凝缩油,均采用泵送至全厂凝缩油储罐收集后处理。天然气系统管线来的天然气,分为两路,一路去制氢,另一路经过天然气减压撬送至燃料气管网、综合管理区和火炬系统。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合同估算金额:合同暂估总额3863万元(含6%增值税,含考核激励金61万)。
2.6 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镇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2.7 合同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或合同暂估总额使用完为止,以先到为准。
2.8 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2.9 结算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本项目约定每月最低出勤人数为66人,每月服务费按最低出勤人数66人核算;如果实际出勤人数少于最低出勤人数时按实际出勤人数核算,实际出勤人数高于最低出勤人数时按66人核算。
2.10 报价要求:
2.10.1投标固定综合单价系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报酬(含预计后续新增的储罐区),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HSE费用、服务费、税金、规费、利润、保险等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消耗材料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10.2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为12000元/人·月(含6%增值税)。
2.10.3最低出勤人数66人不包括后续新增加的储罐区外包项目人数,新增罐区投产后,签订补充协议商定人数及相关事宜。
2.10.4投标报价表格式: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
序号 |
固定综合单价(含6%增值税,元/人月) |
1 |
|
备注 |
投标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
1.固定综合单价保留至整数。
2.固定综合单价仅作为商务评价中投标报价评比。
3.所有投标人报价时在备注栏中需注明税率;投标人如享有国家政策相关优惠税率,最终结算时根据国家地方相关税率政策,按照不含税价不变原则重新计算后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代理商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盖公章)。
*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石化或同等工况企业储运罐区操作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①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②每份业绩至少附一张单次结算的发票,同时提供①②。
*6.投标人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
(1)投标人已建立成熟有效的管理机构和员工培训、考核机制,并提供相关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管理技术人员2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须提供专职操作人员不少于64人。管理技术人员应为投标人的员工,须提供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社保证明扫描件。
(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具有3年以上储运罐区相关管理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
②安全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具有1年以上储运罐区安全管理相关管理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
③操作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④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人员年龄不超国家法定工作年龄上限,其中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国家法定工作年龄上限根据国家法定政策适当调整;达到退休年龄返聘的不予认可。
*7.投标人须承诺:
(1)为所属本项目人员购买意外险,投保额不低于50万元。
(2)保证其人员的薪酬及社会福利待遇方面高于本地区员工最低的工资标准,及时发放员工薪酬、建立员工保险和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3)为保证项目的稳定和招标人的安全生产,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优先招聘为云南石化罐区运行外包服务的原有熟练工。
*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承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出具承诺书)。
*9.信誉要求
*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9.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9.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9.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9.1-9.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9.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上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 年 3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4 月 1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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