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丝文创园1幢装修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3-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丝文创园1幢装修项目(暂定名)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文旅创意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中丝文创园1幢,涉及装修总面积约23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中丝文创园1幢装修项目(暂定名)设计,本项目室内共三层,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期咨询、及原图纸的技术复核、后续服务(协助竣工图复核)等以及智能化、软装、消防、室内灯光设计等专项设计。设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专业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注:设计工作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前期配合招标人相关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地面布置图、立面图、节点图、给排水平面图等):含建施、结施、消防、水电(含室外水电工程)等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图及原图纸的技术复核。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工作等相关服务。

2.4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的方案设计文件供招标人进行方案评审。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含初步设计):收到方案评审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文本。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方案文本经的招标人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同步进行图审工作。

(4)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4浙江省外单位具有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3.5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 3 月  25  日至2025年  4 月 2 日 9 时  30  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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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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