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远安县2024年省级江汉大米产业发展优质稻配方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252(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5-00146

3、项目名称:远安县2024年省级江汉大米产业发展优质稻配方肥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23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水稻配方肥720吨,NPK含量大于等于45%,且单养分含量均大于等于10。(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供货,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6.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提供肥料正式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备案相关证明资料或网上备案截图;投标人为经销或代理商的上传代理销售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肥料正式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备案相关证明资料或网上备案截图。(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彩扫件或网络查询截图)6.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肥料生产厂商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彩扫件)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6.5、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现场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重要提示: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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