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国道通武线(G230)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国道通武线(G230)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冀交函规【2025】68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关于保定市国道通武线(G230)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等4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4〕273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保交招核字【2025】1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涿州市养路工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涿州市养路工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涿州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 2.1.2 建设规模:国道通武线(G230)码头镇至容城安新界部分路段,位于涿州市、高碑店市、容城县。项目桩号范围K1187+955至 K1232+000、K1245+937至K1250+732、K1259+608至K1262+122,3段共计51.354公里,一、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 K1259+608至 K1262+122段为一级公路,三块板断面,其他路段为二级公路,路面宽11.4~14.5。 1.路面工程: (1)K1187+955至 K1232+000、K1245+937至 K1250+732段,2段共计48.840公里,对行车道范围严重病害进行处治后,铺筑1厘米 ES-3型稀浆封层。 (2)K1259+608至 K1262+122段,长2.514公里,对上行方向路面严重病害进行处治后,铺筑1厘米 MS-3型微表处。 2.交通安全设施:部分路段拆除重建波形梁护栏。 3.其它:重新施划标线。 2.1.3 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计算3个月,缺陷责任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6 09:00至2025-04-01 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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