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5年度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2025-03-25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5 年度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采的需要,按照医院采购管理规定,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5 年度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进行 院内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服务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 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5 年度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 ZPZX202501 )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5 年度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项目拟开展患者、职工满意度调查,科室互评、医护互评、职能科室满意度调查、窗口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的满意度调查等,通过第三方调查保障信息结果的真实性,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问卷和制定方案,从而使医院了解自身的短板,最终有利于精确的定位和寻找发展空间,促进医院持续改进,推进医院的品牌建设。 合同期限 1 年,最高限价:人民币 14.8 万元整。院内磋商时供应服务商需按要求介绍介绍公司资质、同类项目业绩及对比、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报价(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等进行现场答疑。项目报价以现场供应服务商填写《二次报价函》,进行最后书面报价为准(请各供应服务商各行准备盖公章二次报价空表)。

(一)采购清单: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备注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5 年度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

患者(门诊、住院)、职工、科室互评、医护互评、职能科室、窗口部门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的满意度调查,每季度调查一次,共 4 次

14.8 万元

一年

调查报告需在每季度调查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成

(二)采购标的需符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调研项目需求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门诊患者、出院患者)、职工满意度调查,科室互评、医护互评、职能科室调查分析报告出具、原始数据交付三方面内容。

项目所含所有调研测评项目(除由供应服务商以外机构组织,数据不经供应服务商处理的协助项目以外)均须在调研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原始数据及分析报告。

 

三、供应服务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服务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服务商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分包、转包和外包。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资料文件。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服务商 应当在 2025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16 : 00 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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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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