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分公司2025年-2027年投递用助力摩托车电瓶租赁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6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大渡口区分公司2025年-2027年投递用助力摩托车电瓶租赁服务(第二次)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分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渡口区分公司2025年-2027年投递用助力摩托车电瓶租赁服务(第二次)。
2.2项目编号:DDKFA-2025-0301
2.3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3个揽投部(九宫庙揽投部、马王乡揽投部、中梁山揽投部)投递用助力摩托车的换电服务,共计25辆。
2.4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电瓶,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合格电瓶。
(2)需在我司指定的3个揽投部至少安装一台专用充电柜,预计3台(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增加)。
(3)需提供每车对应电瓶的一个放置位于充电柜内供我司使用。
(4)需按月定期巡检,在接到我司故障报修电话起30 分钟响应,6小时达到现场,12小时内完成维护并恢复运行(含节假日);不能现场完成维修恢复则提供替换件。
2.5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8万元。
2.6本项目共1个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2.7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3个揽投部(九宫庙揽投部、马王乡揽投部、中梁山揽投部),布放我司专用电瓶充电柜,具体布放数量可按照采购方要求在合同约定服务规模范围内进行动态调整。
2.8合同有效期: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时长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开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电瓶租赁服务业绩,且合同年金额在10万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采购响应有关说明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获取时间内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520831535
微信号:13717815020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