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普洱市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污水处理单价0.6925元/吨

4.最高限价:污水处理单价0.6925元/吨

5.采购需求:

5.1普洱市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费:

(1)运营服务费=污水处理中标单价*实际处理量(即有效计量达标出水水量)。

(2)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费包括污水处理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利润和增值税税金及附加等一切应尽费用,其中污水处理生产成本包含职工薪酬、直接材料费(药剂费、备品备件及其他(安全))、修理费(配电室及配电系统维护、化验设备校检、流量计校检、特种设备校检、仪器仪表维护)、监测检验费(水质,大气、噪声、固废、作业场所环境有害因素、环境安全)、保安保洁绿化费、劳保费、中控系统维护费、租赁费、实验室支出及环卫垃圾清运费等。

5.2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普洱市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水质水量双提升改造后的运营管理服务,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3.4万吨/日(2.4万吨/日ICEAS+MBBR工艺和1.0万吨/日AAO工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3.6万吨/日(ICEAS+MBBR工艺);两座污水处理厂现设计处理规模7万吨/日。运营单位负责两个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运行等污水处理一切生产事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责任,对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生产事宜及责任,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对污水运营情况定期检查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2)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达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各项指标要求,排放标准各项指标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出水水质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COD)<30mg/L、生化需氧量(BOD)<6mg/L、总氮(TN)<15mg/L、氨氮(NH3-N)<1.5mg/L、总磷(TP)<0.3mg/L。

(3)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场,并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4)其他要求:

1)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和《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普洱市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备人员不得少于50人。

2)现阶段,普洱市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原驻12人,中标单位必须全员接收,负责人员的统一管理和绩效考核。原驻人员12人的薪酬不计入运营服务费用中。

3)普洱市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原驻12人,在运营过程中人数可能产生变化,中标运营服务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运营服务单位的人员投入,保证普洱市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备人员不少于50人。

5.3服务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

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暂定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日(具体发布开始时间以网站为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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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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