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2024年省级江汉大米产业发展农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61、项目编号:420(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5-00147
3、项目名称:远安县2024年省级江汉大米产业发展农药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1.6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61.6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病虫害防控药剂15000亩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供货,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6.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持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6.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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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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