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厦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公用房物业费及特殊用房物业费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厦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公用房物业费及特殊用房物业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44,547.11元

采购包1(厦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公用房物业费及特殊用房物业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344,547.11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344,547.11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厦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公用房物业费及特殊用房物业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3(年) 详见招标文件。 4,344,547.11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2025年5月1日-2028年4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已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须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税收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在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前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含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②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40%以上(含40%)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60%以上(含60%)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说明: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满足以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的,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③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进行认定和声明。;(4)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删除本项目“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资格条款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3-26 至 2025-04-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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