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委托运营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3-261.1项目概况:根据环境保护部门关于下发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要求,需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委托运营;
1.2 内容及范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营服务总承包,设备包括 COD、 氨氮、PH 计、流量计、数采计、采样器等;
1.3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HJ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HJ356-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 Np-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 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 28 号)、《枣庄市在线监 测设备运营管理办法》的要求;数据传输应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1.4 交货地点/实施地点/建设地点:滨湖煤矿;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
服务期 |
需求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标段一 |
365日历天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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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付款方式:签订委托运营合同半年后,乙方向甲方开具 6%的增值税专用全额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剩余50%,甲方根据付款计划分批支付。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应具备合法的营业资质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系统(水)一级运行服务认证;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5年4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递交截止时间(暨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0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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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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