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2025年污油泥减量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6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2025年污油泥减量化处理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七采油厂2025年污油泥减量化处理项目,为提高污油泥清理效果,有效解决水质二次污染等问题,计划由技术服务方提供设备以及负责现场运行,对第七采油厂场站内各类储罐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泥和两池污油泥进行减量化处理,通过对污泥进行先进成熟处理,实现油、水、泥的分离,既能有效降低委外费用,还能通过压滤沉降获得其中原油,提高经济效益。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地点为第七采油厂油区,本次招标计划对约10548m³污油泥减量化处理,共需5家承包商,工作量按照招标排名先后依次分配为150、140、130、120、110万(不含增值税),投资金额650万元(不含增值税),处理过程中使用设备及配套使用化学药品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油区范围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之日为准)须有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附业绩合同、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3.4人员要求: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操作人员3名(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
3.5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须配备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设备1套(须提供污油泥减量化处理设备照片、购置发票)。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记录④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 ……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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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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