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物探井中地震经理部2025年度爬行器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物探井中地震经理部2025年度爬行器租赁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井中地震经理部井中地震项目服务于为大庆、辽河、吉林、长庆、大港、华北、冀东、中原、南阳、江苏、浙江、新疆、塔里木、吐哈、玉门、青海等油田,勘探队伍转战国内半数以上省区。施工地貌包括山地、丛林、丘陵、沙漠、黄土塬、水网、湖泊、浅海过渡带、城镇等类型。为保障井中地震经理部项目施工,开展井中VSP项目爬行器租赁招标,提供测井仪器牵引,预计不超过3家租赁商提供设备租赁。

2.2招标范围

(1)服务内容:爬行器租赁。

(2)招标控制价(不含税):

序号

服务形式

使用地区

招标控制价(不含税)

计费标准

价格内容

1

爬行器租赁

全国

合同期内,为井中地震经理部提供的爬行器租赁服务执行阶梯价格,具体为:第1-30天,每天12750元;第31-40天,每天11050元;第41-50天,每天9350元,超过50天,每天8500元。井中地震经理部范围内不同井次的爬行器租赁,视为连续租赁,每次租赁结束时最后一日执行的价格,作为下一次开始的价格,累计总时间达到阶梯价格变化时,按以上阶梯价格执行(自仪器下到井中至项目施工结束)。

每台次

价格包括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含人员工资、人员、设备往返动迁费用、设备维修保养费、设备保险等),测井项目作业期间,投标方人员的食宿费用由招标方另行承担。

注:

1)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格。

2)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否决投标。

(3)预计工作量/预计金额:500万元(不含税)。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合同后,由招标人的基层单位按项目工作量进行据实结算,一项目一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4)执行价格:中标人投标报价。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含人员工资、人员、设备往返动迁费用、设备维修保养费、设备保险等),测井项目作业期间,投标方人员的食宿费用由招标方另行承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个标段:

R否

2.5服务地点:海南、江苏、江西、广西、广东、安徽、山西、内蒙、陕西、山东、天津、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新疆、青海、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地区地震勘探项目区域。

2.6租赁方式:□干租√湿租

2.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8计价方式:按井次计算爬行器租赁日租价格。采用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即:按元/天•台(不含税)的方式。

2.9适用范围:本招标结果适用于井中地震经理部及所属基层单位在国内各探区的爬行器租赁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开标日)已完成的同类爬行器租赁或服务合同及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对应相应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模糊不清或不是租赁或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1年,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当年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5设备要求:

1)爬行器的牵引方向为双向,仪器直径不小于80mm,驱动短节直径不大于86mm,驱动短节单节牵引力不小于2000N,耐温不小于150℃,耐压不小于100MPa,适配7芯电缆。每次测井服务最少提供4节驱动短节。

2)项目实施中发生机械设备事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使用单位领导,不得隐瞒不报。

3)每个中标人至少自有(自建或购置)不少于2台(2台主机和8个驱动短节)爬行器设备资源(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外租设备不得参与投标。

3.6人员要求:

1)爬行器投标方具有至少2名操作工,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操作的生理缺陷和慢性疾病,且体检合格,并提供体检报告;每个项目至少派1名操作人员提供服务。

2)投标方操作人员年龄在18-55岁之间;

3)投标方服务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操作设备的构造、原理和性能,具备主要设备保养和排除故障的能力,现场进行爬行器服务前经过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安全培训,取得相关安全证件;

4)投标方服务人员服从地震队管理,遵守地震队管理制度,按照施工要求操作设备到指定位置,在施工期间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保证出工日效。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淘汰、投诉或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纳税信用等级为D。

(5)投标人不存在以往合作中履约记录不良或根本性违约,未与招标人或其所属单位发生诉讼仲裁纠纷的。

(6)投标人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

(7)投标人未发生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未被媒体或网络负面报道,产生不良影响的。

(9)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该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

3.8其他要求:

(1)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遵守交通规则、遵守队规队纪。操作人员服从地震队管理,遵守地震队管理制度,按照施工要求操作设备到指定位置,在施工期间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保证出工日效;

(3)对服务中的健康、安全、环保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安全服务;

(4)熟知岗位风险及应急措施;

(5)在不影响设备正常性能前提下,允许招标方在设备上加装安全监控、GPS监控等设备;

(6)因承包商原因对经理部施工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7)承包商与操作手应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或协议;

(8)承包商承诺为投入人员购买不少于100万的意外伤害险并提供证明;

(9)外租设备从出租方设备驻地到承租方项目工地之间的全部HSE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潜在投标人涉及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严重违约、重大诉讼或仲裁等履约风险,状态仍未消除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1)潜在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基层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1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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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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